跳到主要內容

博士班 修課規定  (2024/8/20更新)       法源:《淡江大學學生選課規則》

一、每學期至少選 1科,至多15學分。

二、博士班 畢業學分數:24學分

三、博士生修習本所碩士班課程至多以9學分承認為畢業學分。

四、超修學分之規定:

  • 每學期至多超修6學分。經核准加修學程及修習大學部課程者。核准加修暑假校外實習課程,至多超修3學分。 

五、互選學分之規定:

  • 研究生修習之科目,係屬他系所或不同學制課程者,必須經所屬學系所主管、他系所主管及任課老師同意,每學期以二科為限。
  • 博士班學生修習他系所(組)博士班課程至多以十二學分計算於畢業學分數內。修習碩士班、碩士在職專班課程不列入畢業學分數計算,惟修習同系所碩士班、碩士在職專班課程至多以九學分計算於畢業學分數內。

六、學位考試:申請前,應完成「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」(將下列 [A3表格] 送至教務處),「資格考核」和「學位考試」可於同一學期辦理。參見 [ 博士班重要時程 ]

課程類別 課程名稱
選修

高等化工分離技術、輸送現象在材料加工的應用、粉粒體物性、高等化工應用數學、石油程序工程、薄膜過濾特論、膠體與界面現象、程序動態與其應用、粉粒體技術特論、膠體與表面化學原理、薄膜蒸餾程序特論

高分子化學反應特論、高分子形態學、高分子薄膜特論、生物可分解高分子、無機高分子特論、聚合反應熱力學與動力學、物理化學特論、固態物理特論、高分子特論、動態光散射、材料分析與檢測

備註
  • 畢業學分數:24
  • 必修學分數:4
  • 本系選修最低學分:20

 

 



建議最佳瀏覽 Microsoft IE 10 以上/Google Chrome/Mozilla Firefox 或相容W3C網頁標準之瀏覽器 | Design by it-easygo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