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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說明:

    一、依本校行事曆規定,112學年度轉系申請日期自11233日至39日止,逾期不予受理。

    二、各學系轉系名額、轉系申請表及申請轉系轉出名冊表格將於11233日前公告並傳送各學系。

    三、依教育部1091210日臺教高()字第1090175929號來函規定,110學年度起禁止大學於校內不同學制間之轉系

    四、檢附轉系標準表(附件1)及學生轉系規定(附件2)

    五、業務承辦人:註冊組簡文慧專員,分機2367

    教務長 蔡 宗 儒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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