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綠色科技學程、材料科技學程 。高分子材料應用就業學分學程(105New)
申請辦法:在本系任一學程課程達21學分以上(含)者,得申請「綠色科技學程」或「材料科技學程」修課證明。
申請方式:填寫學程申請單,連同成績單,交至系辦查核。
申請時間:於暑寒假期間(7-8、1-2月間)申請
申請表單:大學部學程證明申請書
各位同學:
自98學年度起,本系結合市場脈動,將一些新興課程重新安排,設計一系列選修課程,劃分成2個不同領域的學程,分別為『材料科技學程』以及『綠色科技學程』。同學可以思考自己想要學習什麼,並依自我興趣或結合生涯規劃自由選修;且同學只要修習任一學程選修課程達到21學分,本系將發給修課證明,將有助於同學之升學與就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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淡江大學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學系學程修課證明申請辦法
97年12月30日經系務會議決議通過
103年9月30日經系務會議修正通過
一、本系學生修習下列任一學程課程達21學分以上(含)者,得申請「綠色科技學程」或「材料科技學程」修課證明。
二、外系或外校所開之同名課程,不予承認。
三、擬開具證明之同學,請附上成績單至系上申請。
四、本辦法自公布日起實施。
綠色科技學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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材料科技學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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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工程經濟學(工學院共同科)
2. 新能源材料
3. 專題研究
4. 化工與材料相關及未來技術發展(工學院共同科)
5. 節能照明技術(工學院共同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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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 化學工程概論(102學年度起入學取消)
7.化學工業安全概論
8. 微生物概論
9. 環境工程概論
10.能源工程概論(工學院共同科)
11.精密分離概論
12.化工機械
13.生化工程
14.太陽能工程
15.化學工業減廢
16.化工程序電腦輔助設計
17.廢水處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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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 高分子物理
7. 高分子化學(102學年度起入學取消)
8. 高分子加工
9. 高分子結構與性質概論(102學年度起入學取消)
10.奈米材料概論
11.電化學工程
12.生醫材料工程
13.半導體製程概論
14.精密陶瓷概論
15.光電材料與技術
16.材料科學(102學年度起入學適用)
17.高分子材料(102學年度起入學適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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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修習滿21學分(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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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修習滿21學分(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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