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團法人台聚教育基金會獎學金(校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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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名100,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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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聚教育基金會核定獲獎名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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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本系大三(含)以上及碩博士生,前一學年學業成績達全系前20%者,且每科均須及格。
2.在校未受記過以上處分。
(依台聚行文公告,於上學期申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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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EW!!
翰可公司碩士班入學獎學金(112入學適用)
(右側擇一獎學金申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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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學期3萬元
學術組最多4學期,共12萬元
實務組最多2學期,共6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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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勵案數依當學年度預算(募款餘額)多寡決定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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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頂尖獎學金(以下條件須同時符合)
1.本系大學部優秀畢業生就讀本系碩士班。
2.大學部總成績在班上前5名或系上前10名之碩士班一年級新生。
3.入學成績為甄試或考試正取名額之前25%。
4.未領淡江大學有蓮獎學金。
5.須擔任本系教學助理工作,獎學金於擔任教學助理之學期核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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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學期2萬元
學術組最多4學期,共8萬元
實務組最多2學期,共4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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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勵案數依當學年度預算(募款餘額)多寡決定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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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卓越獎學金(以下條件須同時符合)
1.本系大學部優秀畢業生就讀本系碩士班。
2.大學部總成績在班上前10名或系上前20名之碩士班一年級新生。
3.入學成績為甄試或考試正取名額之前50%。
4.未領淡江大學有蓮獎學金。
5.須擔任本系教學助理工作,獎學金於擔任教學助理之學期核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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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學期1萬元
學術組最多4學期,共4萬元
實務組最多2學期,共2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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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勵案數依當學年度預算(募款餘額)多寡決定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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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菁英獎學金(以下條件須同時符合)
1.本系大學部優秀畢業生就讀本系碩士班。
2.大學部總成績在班上前15名或系上前30名之碩士班一年級新生。
3.入學成績為甄試或考試正取名額之前75%。
4.須擔任本系教學助理工作,獎學金於擔任教學助理之學期核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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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學期5仟元
學術組最多4學期,共2萬元
實務組最多2學期,共1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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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勵案數依當學年度預算(募款餘額)多寡決定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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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優秀獎學金(以下條件須同時符合)
1.本系大學部優秀畢業生就讀本系碩士班。
2.大學部總成績在班上前20名或系上前40名之碩士班一年級新生。
3.入學成績為甄試或考試正取。
4..須擔任本系教學助理工作,獎學金於擔任教學助理之學期核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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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EW!!
翰可公司博士班入學獎學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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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名20萬元
(分4學期核發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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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勵案數依當學年度預算(募款餘額)多寡決定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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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士班入學獎學金
1.本系優秀畢業生就讀本系博士班。
2.碩士班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。
3.未領淡江大學有蓮獎學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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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名20,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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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勵案數依當學年度預算(募款餘額)多寡決定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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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攻博士班獎學金
本系碩士班一年級生直攻博士班,且經由指導教授推薦。可同時領取博士班入學獎學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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翰可公司傑出研究獎學金
(原:翰可公司獎學金)
112.3.7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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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點數排序,每名最多25,000元每學期以5萬為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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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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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系碩、博士班在籍學生,研究傑出,須提出與本系專任教師(註明機構為淡江大學)共同發表之論著,且未獲得系上同類獎學金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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孫瑞隆先生碩士班入學獎學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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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名10,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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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學年1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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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材系取得先修碩士班課程資格學生,甄試入學之碩士班一年級學生。(於上學期申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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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國楨教授紀念獎學金
113.6.4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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募款暨獎學金委員會審議並核定補助金額,每學期補助總金額以六萬元為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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獲獎人數由募款暨獎學金委員會評選決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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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獎學金為鼓勵本系優秀學生出國發表論文所設置。研究所學生且口頭報告者優先補助。
1.申請時間為每學期開學兩週及期中考後一週內,依會議舉辦之時間,受理當學期舉行之會議。(上學期:8月至翌年1月,下學期:2月至7月)
2.補助費得含機票、註冊費、生活費等項目,補助額度,亞洲地區以二萬元為上限,非亞洲地區以四萬元為上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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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材系師生出國發表論文補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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募款暨獎學金委員會審議並核定補助金額,每學年補助總金額以六萬元為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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獲獎人數由募款暨獎學金委員會評選決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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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補助為鼓勵本系師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發表論文而設置,補助本系專任教師、在學之博士班與碩士班研究生及大學部準研究生,學生口頭報告優先。
1.申請時間為每學期開學兩週內,及期中考後一週內,受理至少二週後之國際學術會議。
2.補助費得含機票、註冊費、生活費等項目,補助額度,亞太地區以貳萬元為上限,非亞太地區以肆萬元為上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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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EW!!
能光中心補助化材系師生發表論文補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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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助經費限定註冊費、交通費及住宿費,每位教師每學年補助陸仟元為限,每位學生每學年補助三仟元為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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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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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補助經費由能光中心提供,為鼓勵本系師生出席國內學術會議發表論文,特訂定。凡本系專任教師、在學之研究生及大學部專題生,得申請補助。
1.申請者須以能光中心及化材系名義發表論文,論文若有多位作者,限由其中一位提出申請,同一學年以一次為限。
2.申請者須於學術會議結束二周內繳交規定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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急難救助獎學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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募款暨獎學金委員會審議並核定補助金額。個案上限為50,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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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本系學生在學期間發生下列情事之ㄧ者,得提出申請:
(一)學生本人因傷病住院七日以上或發生意外死亡者。
(二)學生父母(監護人)罹患重大傷病或死亡、或遭逢重大事故,致使家庭經濟陷入困境,影響學生就學者。
(三)其他特殊境遇,急需救助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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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生獎助學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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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工作需要分配獎學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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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干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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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生在學期間,若符合本校及本系所相關規定者,可向本系提出申請協助校內有關研究、教學工作,審查通過後,分配獎學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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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生獎學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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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學校規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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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干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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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一、二年級之研究生(在職生除外),研一上或研一下修習達九學分或四門課,研二上修習達五學分或二門課(不含畢業論文),學業成績在八十分以上,並符合各所自行訂定之條件者,皆可於次學期提出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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