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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學新生必修學分(111學年度)

  1. 每學期至少選一科,至多15學分,不可超修。
  2. 不列入畢業學分數:大學部課程、 A組修習B組必修課程。
  3. 新生(提前修)碩二「專題討論()」:經指導教授同意,簽名於表單:「化材系碩士班學生在學期間修課一覽表」於「選課系統」自行加選
  4. 互選學分之規定修習非本開設課程請「個案申請」,每學期以一科為限,至多以6學分承認為畢業學分,碩士生修習本所博士班課程均承認為畢業學分。
  5. 提早學位考試者:碩二/博二下系統代選「論文」,若提早提論文者自行上網選「論文」該科。

碩士班

畢業學分數

必修科目

必選修科目

(基礎課程6選3 )

A組:學術組

27學分

3學分+論文(0學分)

9學分

B組:實務組

47學分

31學分+論文(0學分)
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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