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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年1月
(第1學期寒假前)
碩士班-學術組(A組)
須出席「化工與材料研討會」本系主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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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術組碩士生一年級、二年級須出席。
規定:《淡江大學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學系碩士班畢業辦法》 第一條 第二項
►113學年度「2025化工與材料研討會」暫訂於2025年1月8日(星期三)
►112學年度「2024化工與材料研討會」連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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碩士生須經指導教授同意後使得申請「學位考試」,並應於「學位考試」前於本系主辦之『化工與材料研討會』中發表論文。繳交「學位考試申請表」時須附上「發表證明」。
說明:
(1)「發表證明」可附上研討會議程標註自己姓名。
(2) 每學年寒假前後,以正式公告為準。
(3) 將確實查核「簽到/簽退」紀錄,記得與會時「簽到/簽退」。
(4) 如不克出席,請繳交「不克出席指導教授同意書」及證明文件至本系辦公室。
(5) 須 = mus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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